天津理工大学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数学、化学)、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电子信息、能源动力)、1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博士点(低空技术与工程)。
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高层次人才选拔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始终聚焦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助体系,着力选拔培养具有拔尖创新能力的领军人才。2026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50名左右,实际招收规模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招生类型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选拔中以申请人的思想道德、学术道德、科研潜力、创新能力、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综合素质为主要依据,选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创新型人才。做到程序公开透明,操作严格规范。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其中普通招考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三、申请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符合拟报考专业要求的有关条件(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6年入学报到时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申请人硕士学位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3.在职人员申请人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可完全脱产学习且同意申请人在学期间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公函。
(三)专业学位全日制定向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原则上须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单位承担重大科研、重大工程等项目中担任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具有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3.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我校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公函。
(四)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按照学校相关工作办法执行。
四、学习年限
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一般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硕博连读生学制一般为6年,自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年算起,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天津理工大学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研究生院官网首页-登录管理)进行报名,登录系统可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网上报名后进行网上缴费,标准为140元/人,报名考务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上报名结束时仍未成功缴费的视为无效报名信息。
(二)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和材料一经提交不可更改,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将随时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申请人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考核
(一)材料审查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情况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公布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多元考核,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多元考核环节。
(二)多元考核
采用英语成绩合格认定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参加综合考核需缴纳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次。
1.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申请人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1)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已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改革后六级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 75 分及以上;
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
④第一作者在国际期刊发表英文高水平论文 1 篇。(注:高水平论文由各博士招生学院自行认定)
如有申请者综合能力突出、科研能力强,但英语水平不符合上述要求,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
(2)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
英语(不含听力)满分 100 分,不计入总成绩,未达到合格成绩不能参与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一般采取面试方式。除了面试方式外,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需要,组织笔试、实验、实践能力考核等多种方式,具体方案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综合考核将对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由各学院对外公示。
七、录取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招生计划、申请人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二)新生报到后,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普通招考(申请-考核)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申请-考核”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4月17日;
2.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4月19日;
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6年4月22日前;
4.综合考核时间:2026年4月23日-4月30日。
如有必要学校将开展第二批次报名招生,时间安排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网站提前通知。各学院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安排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九、学费、奖助学金
(一)我校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办法,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奖助学金办法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考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不享受助学金。
十、其他说明
(一)考生须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报考费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二)若发生申请人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申请人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往届考生自收到待录取通知后,15天内需将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寄到天津理工大学,逾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将本人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调至学校,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三)报考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学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一、监督及申诉
学校研究生院对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招生纪律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天津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招生全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博士研究生导师不能接收亲属攻读本人博士研究生,且不能参加亲属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材料审查小组和专业考核小组。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申请人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部门:研究生院 党委督查室
电话: 022-60215566 022-60215041
邮箱: jyjs@tjut.edu.cn
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天津理工大学!